明振江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 自律公約》座談會上的講話
正值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剛剛閉幕,全黨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帶領全國人民萬眾一心、艱苦奮斗、共同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決勝的關鍵階段,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主管的50多家行業社團再一次召開座談會,深入研究討論適應新形勢發展,加強行業自律和行業管理,堅持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地推動全行業和產業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對于推動和促進各協會的工作和建設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廣電聯合會所屬各協會9月15日聯合簽署并發布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自律公約》,《公約》明確提出了“十提倡”與“十不為”充分體現了“三嚴三實”精神,這是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憲法法律、倡導和弘揚行業良好風尚、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務實之舉,是新形勢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進行職業道德規范的加強版、升級版和完善版,必將對進一步規范、提升和加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戰線各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執業準則和隊伍建設,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和歷史影響。
我們中國電影制片人協會通過反復深入地學習《公約》,體會到《公約》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特征和我們貫徹實施的幾點想法:
一是及時發出行業聲音,大力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近年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在日益繁榮的同時,也遭遇了有償新聞、虛假廣告、抄襲模仿、感官刺激、庸俗低俗、拜金主義、違背誠信等不正之風的困擾,從業人員違背行業職業道德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的社會公信力。《公約》將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弘揚行業好風尚等總要求放在導語位置作為統領,配合開展“三嚴三實”教育活動,及時發出了行業聲音,為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從業人員的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和行為準則。
二是貼近實際,針對性準,特指性強。《公約》在廣泛調研和反復征求意見基礎上,從行業實際出發,堅持問題導向,著眼于弘揚行業正氣,從“提倡”和“不為”兩個方面進行了規范。其主要特點是突出行業制度特色、主要規范職業道德、重在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行為、違背公約者主要承擔被批評教育和人事處理后果、違紀違法接受法紀處理等,正如張丕民部長所總結的:《公約》既突出了行業特色、職業精神,也體現了問題導向、問題思維、簡單明了、重點明確、易記易行,是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不同崗位、不同領域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的基本規范和最大公約數。
三是《公約》從“提倡”和“不為”兩方面成對應關系,共識度高、覆蓋面廣。《公約》在不替代各個社團更為詳細的自律內容的同時,適用主體更加廣泛,涵蓋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機關公務人員,事業、企業和社團從業人員,并著力規范從業人員言行,對從業人員的“十倡導”,要求不僅在專業領域追求卓越,更在思想道德修養上重行為示范,爭當模范公民,而《公約》中明確提出的“十不為”都是底線要求,是每個從業人員都應該做到的。同時《公約》明確提出,各社團應將相關內容納入章程及其管理制度,加入行業社團的各企事業單位將《公約》相關內容納入與從業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既體現了市場和法治精神,有助于增強《公約》對從業人員的實際約束力,也強化了《公約》的效力,使各級社團機構及會員單位均可以根據本行業自身特點制定實施細則,進一步拓展了《公約》內容和效力空間。
四是懲處力度大,為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企事業規范從業人員行為提供了制度制訂與行業監督的抓手。《公約》明確規定,行業協會可要求違背《公約》者向受害人或社會公眾道謙,并在一定范圍內對其進行批評和譴責。對嚴重違背《公約》造成極其惡劣社會影響的從業人員,加入《公約》的會員單位可在3年內均不予聘用、錄用或使用。這些規定和約定都有利于全行業聯手形成良好的行業秩序,尤其對于我們這些專業性比較強的行業實行行業自律,有了更加具體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我們協會貫徹《公約》的幾項工作。《公約》的權威在于實施,其生命力也在于實施。我們中國電影制片人協會對于《公約》的學習推介、貫徹執行、教育培訓等相關工作已經逐步展開。主要有:第一、已經將《公約》全文以文件形式轉發傳達給各個會員單位,要求各制片單位和制片人認真學習并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第二,已經將《公約》在協會主辦的“中國電影產業網”全文刊登向社會公布;起到更大的宣傳推廣作用;第三、已經將《公約》相關內容貫徹于協會近期承辦的“中澳國際電影節”“巫山神女杯”藝術電影周等重大活動之中;第四、已經決定將《公約》相關條款列入《中國電影制片人協會自律公約》,將在年底和明年初年召開的協會理事擴大會議和全體會員代表大會上予以通過并實施;第五、決定在會員代表大會上表決通過在社會各屆聘請若干業余監督員,對本協會會員單位的行業自律與職業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